汪民安:原来哲学可以如此德勒兹
生命是一种充满强度的运动
如果说,新世纪的哲学有什么新动向的话,其中一个明显的征兆就是,德勒兹(Gilles Deleuze)在哲学的天空中越来越璀璨,我甚至会说,越来越表现出一种类似于魔教的魅力。似乎在全球各地都在形成一个神秘的德勒兹圈子,他们虔诚、自负、抱团,具有排他性——喜欢福柯(Michel Foucault)的读者可能还会喜欢其他的哲学家,但是,深受德勒兹快乐感染的人通常难以接受其他的哲学,尤其是海德格尔(Heidegger)的悲苦哲学。德勒兹多次或明或暗地表示海德格尔才是自己的真正哲学对手,他的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解释同海德格尔的解释相向而行,他肯定尼采著作中的朗朗大笑。《尼采与哲学》虽然短小,但是,和海德格尔的关于尼采的鸿篇巨制一样精彩绝伦。
不过,人们并不容易进入德勒兹的神秘领地。德勒兹给自己划定了一个特殊的边界——他在哲学方式上如此地激进——无论是写作方式还是思维方式——他自己把自己置入一个新的无人探险的哲学地带。在20世纪最后的岁月,在被称为哲学终结的时代,也许他是最严肃地思考何谓哲学的人物。他嘲笑过提出“后哲学”的美国人理查·罗蒂(Richard Mckay Rorty)(他在《何谓哲学》中故意轻蔑地拼错了罗蒂的名字)。在整个哲学传统中,没有人像他那样写作。德勒兹远远不是发明概念的哲学家,尽管他发明了众多的哲学概念,而且这些概念已经声名卓著。他更是发明哲学的人物,他是哲学史上独一无二的人物。在某种意义上,他是尼采一类的哲学家,人们在他这里发现了一种特殊的书的形式。用他的说法,这是一种根茎之书:书的编排如同根茎一样,到处枝蔓丛生。它如此的繁复多样,仿佛遁入到巴洛克式的富丽堂皇中。但是,如同他推崇的莱布尼茨(Leibniz)一样,无论书如何的丰饶,书中每一片细小的单子却丝毫没有被遮蔽。就如同乔伊斯(Joyce)刷新了小说的形式一样,德勒兹刷新了哲学的形式。这诸多的丰富枝节,并不是长在一棵大树上,主次分明。相反,书的迥然不同的材料彼此嬉戏,它们没有通盘性的树干,而只是彼此缠绕、交织、共鸣、合奏。斯宾诺莎(Spinoza)和柏格森(Bergson)的哲学,麦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和卡夫卡(Kafka)的小说,戈达尔(Godard)和沟口健二的电影,塞尚(Cézanne)和培根(Bacon)的绘画,古尔德(Gould)和布列兹(Boulez)的音乐,它们出没于德勒兹的不同著作中,相互繁殖、衍生、嫁接,产生无数的高潮般的彼此震荡。
熟悉哲学传统的人在《千高原》和《反俄狄浦斯》这样的书面前会感到目瞪口呆。这些犹如梦呓的话语,毫无逻辑的布局,会令人们无所适从。德勒兹的哲学就此表现出一种强大的排斥能力,它让许多人难以进入。但是,反过来,对于那些对哲学传统感到厌倦的人,对于那些一直有越轨倾向的人,德勒兹的哲学打开了另一个奇特的世界,这个世界犹如一个深邃而秘密的黑洞,具有一种奇妙的引力,令人们不能自已。
书的形式就是书的思想,或者说,有什么样的书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书的形式。这种创造性和实验性的哲学形式背后,是德勒兹创造性的哲学思维。与其说人们难以接受他的书的形式,毋宁说人们难以习惯他的思想方式。这种特殊的思想方式,可以以德勒兹的概念命名,即根茎思想,也可以像德勒兹称呼尼采的思想那样来命名:游牧思想。
无论是根茎思想还是游牧思想,它们都是对一种内在性和中心性思想的批判。拒绝内在性,意味着哲学既不再寻求超验,也不再寻求深度;拒绝中心性,意味着哲学不再有一个内聚性的焦点,不再有一个目的论统摄。哲学成为一种差异性的嬉戏活动。在此,人们马上就会想到德里达(Derrida)的解构,这难道不是德里达所倡导的“延异”吗?
德勒兹和德里达彼此都承认了他们哲学的相似之处。但是,二者的区隔依然醒目。差异对德里达和德勒兹来说,都意味着对形而上学的驳斥,但二者的来源和目标都不同。虽然他们共同的来源是尼采,但是,德里达的差异融入了语言学的特征,德里达的差异所要攻击的目标还包括结构主义的系统性,它强调系统的不可能性,结构的不可能性,逻辑和秩序的不可能性,他的差异总是停留在界线的绝境或者两可上面,他的差异令人踌躇,令人感到身处绝境,难以决断。这是可能性的不可能性,正是这些构成了德里达哲学层峦叠嶂般的复杂性,它在任何一个地方既不能轻易地肯定,也不能轻易地否定,这既是一种迟疑的忧郁,也带有一种轻微的悲凉——德里达的哲学从不流畅而欢快。
尽管德勒兹分享了同德里达一样的差异,都反对任何的还原论,反对将诸多的差异归纳和还原为“一”,都不信奉形而上学,但是,同德里达不一样的是,德勒兹的差异,从根本上而言,是着眼于生命本身。如果说,德里达的差异主要是来自索绪尔(Saussure)的语言学,德勒兹的差异则来自尼采的永恒轮回和柏格森的绵延概念。差异的目标不同。在黑格尔(Hegel)那里,差异意味着彼此的否定,意味着没完没了的战争结局,意味着对差异的消除以及消除后的再生;在德里达那里,差异或许就是一种难以破解的永恒矛盾,一种各要素彼此难以同化的绝境;而在德勒兹这里,差异意味着一种生成和变化的活力,差异一定导致变化和运动,差异一定是针对固化的,差异滋生了流动。更具体地说,流动总是力的流动,差异是力的不停的运转形式,力总是在差异中流淌。没有完全的绝对同一样的力。让我们这样说吧,差异就是力的差异,是力的嬉戏。如果说我们在德里达那里看到了差异令人难以取舍因此带给人们满脸困窘的话,我们在德勒兹这里看到了差异带来的活跃的喜悦。我们看到了德勒兹的写作活色生香,他的著作充满了欢闹、嬉戏、涌动,它们松弛、解放,无目的地勾连,肆无忌惮,疯狂联想,释放幻觉——它不仅在倡导运动,而且在身体力行地运动,是让身体解体般地运动,让身体(生命)向各种方向运动,让身体保持潜能状态地运动,让解体的身体快乐地运动。
在这个方面,德勒兹无限地接近尼采和斯宾诺莎。生命只能从运动中去衡量。它是因为差异而运动,是因为差异产生的障碍进而要克服这障碍而运动。生命因为克服障碍的运动而欢笑,因为欢笑而肯定了生命。我们看到没有一个人比德勒兹更强调运动和变化了。他有如此之多的运动感,有诸多的运动姿态:生成,游牧,逃逸,流动,共振,重复,分裂,解域化,解码,繁殖——对于德勒兹来说,最重要的概念是动词,而且是进行中的动词。它们在绵延的时间中运动,在无边无际的空间中运动。运动总是突破,在时间上是对黑格尔式的目的论的永恒轮回般的突破,在空间上是对一个固化的条纹空间的突破,是像游牧民那样在平滑空间中肆意地闯荡,永无止境。如果是这样的话,运动就不会有固定的形象,它恰恰是摧毁固定的形象。运动身体就不再是一个稳定的身体,而恰好是一个无器官的身体。它不需要精神分析将它稳定化,而是要精神分裂分析将它进一步地崩裂,因此,这种运动不是轻飘飘的移动,而是充满强度地运动,也正是因为强度,它也是充满情感的运动。
我们就此接触到了德勒兹的真正核心:生命是一种充满强度的运动。越是充满强度,就越是有力;越是有力,就越是能够克服障碍;越是克服障碍,就越是能够不停地运动;越是运动,就越是丰富、扩大、自满、爽朗;最终是真正的喜悦。就此,生命与力相关,而不是与个性相关。这也是德勒兹所说的生命的内在性:“一个单一生命甚至看上去没有任何个性,没有任何其他使其个性化的伴随状态。比如,非常小的儿童都相像,几乎没有什么个性,但他们都有特性:一种微笑,一个姿势,一个鬼脸——不是主观属性。小的儿童在克服了各种痛苦和软弱后融入了一种内在生命,这种内在生命就是力,甚至是快乐。”